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拉萨有人捡到一只巴掌大的猴子,后续……
近日,拉萨市城关公安分局金珠派出所八一北路警务站接110指挥中心派警称:有人在拉鲁湿地附近捡到一只小猴子。警务站值班民辅警立即前往现场处警,经了解,报警人次先生经过拉萨市西郊安居院斜对面时,发现湿地旁边有一只全身湿透的小猴子,不知如何处理便报警求助。
警务站民辅警在现场通过简单检查,该幼猴无明显外伤,全身湿透。随即民辅警从报警人手中将该小猴带至警务站内,对小猴进行简单的保暖处理,并联系相关野生动物保护部门。经曲水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工作人员确认,该幼猴为二级保护动物猕猴,身体健康无大碍。
据介绍,猕猴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,也称黄猴,在《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·兽类卷》中被列为易危种。猕猴在缺食季节会跑入附近居民家中寻找食物,具有一定攻击性,遇到类似情况应立即报警。
民警提醒
广大市民如发现野生动物需要救治时,不要自行救治和盲目放生,更不要伤害野生动物,要第一时间电话报警或联系相关野生动物救助部门,让野生动物及时得到妥善救助。
拉萨融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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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城关警事
编辑(一审):普布央宗
责编(二审):赵路明
审核(三审):彭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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